本報訊 (記者 錢昊平) 3月20日,從中國互聯網協會反惡意軟件協調工作組在北京召開的第六次工作會議上傳出消息,自2006年12月27日到2007年3月16日,共收到社會公眾對惡意軟件的舉報1194起,其中通過網站舉報998起,電話舉報139起,郵箱舉報57起。
惡意軟件無法律定義
據江民反病毒中心監測報告顯示,2007年2月份,我國計算機用戶感染廣告程序的數量再次激增,所占比例由1月份的15%上升到40%.但據了解,給網民帶來很多苦惱的惡意軟件目前并沒有相關的法律定義。
今年兩會期間,民建界提出提案,建議制訂《惡意軟件懲治辦法》,民建中央企業委員會IT小組副組長何春潮說,“在我國還缺乏打擊惡意軟件的法律法規,雖然中國互聯網協會以行業自律的形式設定了惡意軟件的定義,但沒有在法庭上被作為判定惡意軟件的依據。”據其表示,民建中央建議盡快由信息產業部與公安部聯合出臺《惡意軟件懲治辦法》。
查殺軟件業發展受束縛
“應支持和規范查殺軟件行業的發展。”何春潮說,查殺軟件是對抗計算機病毒和惡意軟件的有效工具,但目前查殺軟件的發展卻受到了束縛,主要因素是沒有對惡意軟件的明確法律定義和對查殺軟件進行認證規范。
現在的查殺軟件開發商要制定惡意軟件標準,還要判定誰是惡意軟件,又要開發查殺工具,這么多的角度集于一身,不符合市場原則,也使得開發商們的公信力喪失。
民建提案建議,《惡意軟件懲治辦法》應當在明確惡意軟件定義的同時,明確查殺軟件的認證規范和認證機構,在合法范圍內授予查殺軟件在用戶的電腦上檢查、提示、阻止或卸載符合惡意軟件的權利。
擬設認定委員會
另據中國互聯網協會行業自律委員會秘書長楊君佐表示,協會春節前已經著手研究對付惡意軟件的對策,協會反惡意軟件協調工作組于今年3月20日達成一致意見:舉報受理中心收到公眾舉報后,首先對舉報信息分類整理,由技術組做初步判定,然后向相關單位發出協調通知。
同時將成立專門的認定委員會,從技術角度對惡意軟件做出最終判定。由舉報受理中心向相關單位發出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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